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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这三个单位在招人!找工作的你不来了解下?

深圳光明 2022-05-10


又有新的招聘信息啦

!!!

昨天光明君给大家分享了

光明区委宣传部的招聘信息

(戳上方文字即可查看)

现在!这3个单位也在招聘

快看看有没有感兴趣的吧

👇




01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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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7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检察院公开招聘4名一般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详见《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7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十八周岁以上;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专业技能;

4.符合《职位表》规定的报考条件;

5.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7月5日至9日,报名时间截至7月9日17:00(如报名时间有延长,将另行通知)。


2.报名资料:

①《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需附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并手写签名,扫描提交)(附件2);

②《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电子版,非扫描件)(附件3);

③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验原件交复印件,扫描提交);

④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验原件交复印件,扫描提交);

⑤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学信网验证学历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验证学位报告,扫描提交);

⑥计划生育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扫描提交)(附件4);

⑦任职回避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扫描提交)(附件5);

⑧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扫描提交)(附件6);

⑨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和扫描件)在规定时间内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jcyzzb@szgm.gov.cn,报名材料请按顺序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报考单位+考生姓名”。

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联系人:胡小姐;

联系电话:0755-8821087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

2.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7月1日;

3.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及邮箱等联络方式,如因报考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及时联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通过资格审查的考试人员名单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审核不通过不予通知。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笔试满分100分,本次笔试统一划定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对象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本次面试统一划定合格线为7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50%和50%的权重折算后合成总成绩(合格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五、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自收到体检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六、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需提交体检报告、报名资料书面件和相关证件原件至我单位进行资格复审,由我单位将对其的德、能、勤、绩、廉以及人岗匹配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复审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资格复审、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人选。


八、递补

因考生资格复审、体检不合格,放弃资格复审、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等情形空出招聘名额的,我单位可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低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体检人选。


九、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安排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光明区检察院,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0849;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二)拟聘人选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自公示结束之日起算30天内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视具体情况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低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体检、拟聘人选。


(三)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四)本公告由光明区检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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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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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7月公开选聘特聘岗位专干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5名特聘岗位专干。现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招聘职位详见《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公开选聘特聘岗位专干岗位表》,职位专业要求可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人员需符合招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各招录岗位对报考人员最高年龄、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和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具体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前一天。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和光明区专干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7月3日上午9:00至7月9日下午6:00


2.报名资料

①《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公开选聘特聘专干报名表》电子版(excel版本及签字版,表内需有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②《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2021年7月公开选聘特聘专干考试报名人员信息表》(excel版本,附件3);

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④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

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⑥任职回避承诺书(签字版,附件4);

⑦计划生育承诺书(签字版,附件5);

⑧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签字版,附件6);

注:以上材料签字版请提交照片或者扫描件。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填写好的报名材料(电子版和扫描件)。

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一并打包发送至kcjbgs@szgm.gov.cn,报名材料请按顺序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岗位编号+考生姓名”(如GMKC20210701+张三)。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报名联系电话:0755-88210479,联系人:杨小姐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工作安排,由我局遴选委员会审核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资格审核合格的确定为笔试对象。

审核通过的,于报名截止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将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对照自身条件自行判断与招录岗位要求是否相符。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录岗位进行报名,所报岗位选定确认后不得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岗位选报、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3.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方法,总成绩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成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由于疫情防控需要,笔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符合条件的人选进入笔试环节,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达不到1:5比例的岗位,通过初审的报名者直接进入面试。


(二)笔试合格线划定

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75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待定,后续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请面试人员提供面试当日48小时之内核酸检测证明。


(四)面试合格线划定。

统一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5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

考试结束后,结合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次,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情况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上进行公布。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医院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人选。


八、递补

因拟聘人员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在公示期内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招聘名额,我单位可从入围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名顺次递补。


九、办理入职

聘用人选由我单位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光明区科技创新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21388803;

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并列入诚信记录,不再接受其参加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相关招考报名。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四)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14天内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五)本公告由光明区科技创新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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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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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

2021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专干。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范围

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十八周岁以上;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7月12日


2.报名资料

(1)《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2021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聘专干考试报名信息表》(只需提供电子档)(附件3);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学历验证证明;

(6)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4);

(7)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5);

(8)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6)。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请将填写好的报名材料(电子版和扫描件)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一并打包发送至swj@szgm.gov.cn邮箱,报名材料请按顺序打包压缩,邮件格式统一为“岗位编号+姓名”的文件夹并打包成RAR/ZIP格式;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报名联系电话:0755-23698636,联系人:罗小姐。

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根据招聘的岗位条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的,将于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报考相关资格、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7月5日。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录岗位进行报名,所报岗位选定确认后不得更改。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等条件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具体请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7)。专业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方法,总成绩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本次考试统一合格线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对象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通过笔试合格线人数确定面试对象,但该岗位最终拟录用对象由用人单位综合考量及对拟录用对象进行考察后决定是否聘用。


(一)笔试

报考者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短信通知(两者缺一不可)参加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后续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


五、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上进行公布。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体检通知自行前往任意三甲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由用人单位综合考量及对拟递补对象进行考察后决定是否聘用。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局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由用人单位综合考量及对拟递补对象进行考察后决定是否聘用。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由用人单位综合考量及对拟递补对象进行考察后决定是否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光明区水务局,投诉举报电话:23696673。

(二)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88211630。

(三)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88215747。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并列入诚信记录,不再接受其参加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相关招考报名。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四)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以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五)本公告由用工单位光明区水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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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光明区政府在线

编辑 |麦泳妤

校审 |赖飞扬 陈圆圆 洪俊佳

如需转载,请注明以上内容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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